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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会歌歌词征集函

 

 

为了弘扬协会文化精神,增强协会凝聚力,树立协会品牌文化,抒发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人的自豪感和幸福感,现面向协会及社会广泛征集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会歌歌词。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协会及分支机构全体人员,面向专业词作家、音乐爱好者及关心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要求
  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之歌的歌词要紧紧围绕协会定位,着眼于协会发展目标,反映出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人的精神面貌。

(一)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文化理念:
  协会使命:以“构建中国房地产营销行业联盟,铸造中国房地产营销第一平台”为己任,构建行业研究、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平台,全面提升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

协会愿景: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引导下,中国房地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协会将携手有识之士,致力于中国房地产营销事业,服务房地产企业,推动国家房地产业发展,为实现国人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励精图治,再创辉煌。
  协会销经营理念: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

(二)征稿要求如下
  1、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朴实自然,朗朗上口,能诵能唱,具有为众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符合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2、歌词具有文学涵养,雅俗共赏,富于美感,内容明白畅晓,引领时尚,大气凝炼,歌词内容及其表述要经得起时间的、历史的检验。
  3、作品要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歌词体现协会文化理念,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评选办法
  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将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并进行如下奖励:
  1、凡被采用的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2、部分作品未被采用,但其作品有修改价值的,凡经协会修改采用一次性奖励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凡按要求投稿者均可获得鼓励奖。
  四、作品权属
  1、应征作品的歌词被确定为主题曲歌词后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征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主办方不受损失。
  2、应征者同意主办一次性支付奖金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一切衍生权利即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选定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演唱人选等,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投稿要求
  1、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5815日止。
  2、每件作品必须完整,并在作品的左上角标注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会歌歌词字样。
  3、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创作意图。
  4、所有内容须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不曾属于公开作品,已发行出版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5、征集作品不管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应征者应自作品向主办方提交之日起,二个月后方可转投他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六、投稿方式
  个人投稿、集体投稿;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以Email形式。
  联 系 人:王 静   李丽
  联系电话:010-63875978  17090454007  15122959925
  电子邮箱:remacn@163.com

 

                                                       中国房地产业营销协会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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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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