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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房地产:建议发行美元优先票据
由于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无就建议发行票据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建议发行票据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落实。

  本公司拟进行担保优先票据之国际发售。

  建议发行票据之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滙丰、渣打银行、高盛及瑞银作为建议发行票据之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滙丰、渣打银行、高盛、瑞银、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中信里昂证券(一家中信证券公司)为建议发行票据之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本公司拟使用票据所得款项为本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包括部份或悉数赎回2011年票据)、为其现有及新增物业发展项目(包括土地出让金及建筑费用)提供资金及作其他一般企业用途,以加强其流动资金状况。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况变化而调整上述计划,并因而重新调配所得款项用途。

  票据已原则上获准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票据获纳入新加坡交易所正式名单及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或票据之价值指标。新加坡交易所对本公布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或所发表的任何意见或所载的任何报告之准确性概不负责。

  由于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无就建议发行票据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建议发行票据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落实。本公司之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倘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发行票据另行发表公布。

  世茂房地产:建议发行美元优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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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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